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春天
12月30日,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2年重点工作和新时代十年发展成就,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能源发展思路,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章建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科学引领能源发展进入新时代、开创新局面。党的二十大就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新的明确要求。能源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对标对表重大部署要求,与时俱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实践。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牢把握保障能源安全这一首要职责,坚决把能源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这一重大任务,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牢牢把握推进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特征,不断激发能源发展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强国建设、保障民族复兴的强大动力。
会议认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能源系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抓好五件大事,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坚持把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能源领域落地生根。扎实抓好能源保供稳价各项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安全稳定。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要求,着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紧紧围绕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精准有力监管,持续提升能源监管效能。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能源形势,切实维护国家和行业发展利益。
会议指出,能源行业坚持把学习实践“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作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持之以恒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砥砺奋进走过十年非凡历程。积极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全面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大幅提升能源效率,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油品质量升级等重大行动,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绿色低碳的能源保障。积极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加高质量有效供给,非化石能源发展领跑全球,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能源保障。积极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扎实开展补短板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为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总取向,推动放管服改革、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行业治理方式和发展方式发生重大转变,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累了经验借鉴。积极推动能源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务实推进与重点能源资源国合作,我在国际能源舞台的话语权影响力大幅提升,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2023年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有关工作,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坚定推进绿色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能源保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谋划出台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要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动油气增产增供,加快油气管网和储备能力建设,加强能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要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要着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补短板锻长板,加强试点示范应用,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要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法治建设;要着力加强能源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要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构建更高质量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要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监管总监、总经济师出席会议。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有关能源企业、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或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