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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征集“三大类”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 “重大创新型”“关键提升型”“规模替代型”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华华

本刊讯(钟华 报道)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工作面向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生物基化学品、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酶制剂、天然产物生物合成、专用设备及材料等重点领域,聚焦“重大创新型”“关键提升型”“规模替代型”三大类型,征集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标志性产品。
其中,“重大创新型”属于具有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创新型产品创制,已实现量产或完成产业化验证、处于商业化早期,大规模生产后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关键提升型”属于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新型产品创制,有助于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增强关键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提升产业链发展质量和水平;“规模替代型”属于对大宗工业产品传统生产方式的替代,具有技术、工艺或原料优势,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可持续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减少碳排放等方面有显著效益。
本次征集工作的申请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制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等。申请主体需填写《2024年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于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最终形成2024年度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名单。
通知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开展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征集工作,并对参与本项工作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主体给予指导;建立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库,对纳入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名单的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现有政策渠道,为重大原始创新、关键产品创制、产业化应用营造良好环境,提升生物制造产品技术创新能力、研发生产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培育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提出申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对列入名单的产品,指导申请主体巩固提升标志性产品质量和水平,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塑造新优势;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单位,可在财政、税收、金融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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