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违法 2家纸箱厂已被罚款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admin
时间:2020-08-03
导读:近日,环保局通报了两家因环境违法被罚款的企业。河北万腾包装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责令罚款5万元;广州恒运星包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责令罚款2万元。 1、河北万腾包装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罚5万元 2020年7月3日,宁晋县生态环
近日,环保局通报了两家因环境违法被罚款的企业。河北万腾包装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责令罚款5万元;广州恒运星包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责令罚款2万元。
1、河北万腾包装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罚5万元
2020年7月3日,宁晋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河北万腾包装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等离子光氧一体机,电闸烧毁跳闸,设备不能正常开启。综上所述,河北万腾包装纸制品有限公司已构成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相对应量化条款,建议对该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伍万元整。
2、广州恒运星包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罚款2万元
当事人:广州市恒运星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30565635072
法定代表人:邹某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村蟠龙地段蟠龙村10号三幢之三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村蟠龙地段蟠龙村10号三幢之三从事纸箱生产加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纸皮)→切割→压线→印刷→开槽→装订→成品。我局执法人员在2020年4月8日、4月10日调查发现,当事人用于收集废油墨的容器(HW49)及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5月12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穗荔环法告[2020]31号)。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司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的情况下,仍重视固体废物工作,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对产生的危废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购买水墨印刷废水处理一体机,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粘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办理排污申请登记,申请给予免予处罚。经审理,我局部分采纳当事人意见,现本案经我局审查结束。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结合《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及附件14.9.3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
罚款2万元。
限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到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8日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国内]发挥“先锋力量” 助力企业发展
- [国内]晨鸣纸业剥离非主业 旗下财务公司自愿清盘
- [国内]晨鸣纸业:2024年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0.50%,净利润扭亏为盈
- [国内]日本制纸将削减文化纸产能,加强纸巾和包装业务
- [国内]技术驱动·创新领航——银鸽投资携手安德里茨共探纸业新浪潮
- [国内]维达纸业打造高端生活用纸未来工厂,引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国内]晨鸣纸业股东质押占比17.39%,质押市值约10.24亿元
- [国内]宸煜纸业项目建设、新质发展启新程
- [国内]宜宾纸业回复年报问询函:主营第一大产品食品包装原纸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价格走低,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 [国内]徐州市这个大型造纸公司破产拍卖,被人以5000万元接手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