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浆纸技术 > 检测 > 正文

【案例】怎样合理使用别人的商标而不会侵权-“洁柔”案例

来源:中华纸业传媒 编辑:秩名 时间:2019-08-16
导读:导读:洁柔餐巾纸的商标持有者,上市公司广东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状告南通一家小纸品厂侵权,理由是对方的产品外包装上出现了柔洁字样。而审理该案的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则以通用词汇不能垄断使用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告 原告广东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导读:“洁柔”餐巾纸的商标持有者,上市公司广东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状告南通一家小纸品厂侵权,理由是对方的产品外包装上出现了“柔洁”字样。而审理该案的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则以通用词汇不能垄断使用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告
原告广东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洁柔”餐巾纸的商标持有者,是家上市公司。其公司生产的洁柔牌纸巾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在市场上拥有不小的知名度。
被告
被告是南通一家生产纸品的小厂--濠景纸品厂,成立于2002年8月的个人独资企业。濠景纸品产品包装中印有“柔洁”字样,主要是取其描述属性,借以宣传自家产品“柔软干净”,增强产品竞争力。
案情
被告濠景纸品厂在产品外包装上印了“柔洁”字样,被拥有“洁柔”商标的权利人原告中顺洁柔认为濠景纸品厂构成了商标侵权,侵害了中顺洁柔的商标专有权,将被告濠景纸品厂告到江苏省海安县法院,要求法庭判令濠景纸品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同时在报刊登出声明消除影响。
庭审
庭审中,被告濠景纸品厂辩称,自己在设计产品包装时用大字突出标识了自己的商标“壕景”,用小字标明“柔洁卫生纸”,只是说明纸品的品质特点柔软清洁,便于和同时推出的“柔韧”、“加韧”系列加以区分,方便选购。
况且,“柔洁”作为通用词汇,人人都有权使用,并无有攀附之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
法院:无权垄断使用通用词汇
海安县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认定,濠景纸品厂在其卫生纸产品包装上使用“柔洁”二字既不构成商标性使用,被告使用通用词汇描述产品特点,无攀附原告商标的故意,也不会造成社会公众的混淆或误认,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分析
中顺洁柔公司的“洁柔”商标是通用词汇,存在显著性固有缺陷,中顺洁柔公司通过添加蝴蝶、对字体笔画进行艺术化设计等方式,增强了商标识别性,但不能因此改变“洁柔”文字或者说“洁柔”词组的描述属性,不能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被告使用“柔洁”字样的通用词汇,来表达其纸类产品具有柔软干净的特性属于情理内,且濠景纸品厂的使用并无突出,并不构成商标性使用,也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或存在误认的可能,故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提示:
商标合理使用
商标合理使用,是指商标权利人以外的个人或企业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描述、指示的方式善意使用商标权利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合理使用法律依据来源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根据商标的显著性理论,仅为商标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仅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等特点是无法获得商标注册的,但由于商标第二含义的获得,使得这些不能获得商标注册的元素成为可能。为平衡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权与公共资源之间的关系,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应运而生。
而在描述性合理使用状态下,消费者对商标“第一含义”与“第二含义”的混淆肯定是存在的,而“可能性”一词显然降低了侵权的门槛,因为“混淆可能”是以通常情形下不特定相关公众的一般判断为前提,即如果个别消费者在个别情形下发生了混淆,那么描述性的使用他人商标就构成了侵权,这显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初衷,所以此处的“混淆可能”应当是一个混淆程度的问题,即描述性合理使用是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混淆的。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特色服务|企业建站|其他服务|法律声明|版权隐私|付款方式|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2-2022 中华纸业杂志社 版权所有 鲁ICP备10014844号-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101号│ 新媒体部:0531-88192261 │ 采编部:0531-88935343 │ 市场部:0531-88522949 │
中华纸业传媒微信公众号
可信网站